广州市工商局近日发布网购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支付宝并非保险箱,消费者要分清转账支付与担保支付,理性面对微营销,慎重用微支付。
日前,消费者徐先生在某网站购买商品,通过支付宝付了货款后对方却拒不发货。徐先生投诉到工商机关。工商人员了解后得知,徐先生是使用支付宝直接转账,而非担保支付,而该购物网站并没有提供“担保支付、确认收货”等功能,因此,货款已经像银行转账一样,直接付到了对方账户。经工商机关联系网站经营者查账,最后为徐先生查清了事实,争取了发货。
据了解,多数网购消费者误以为支付宝付款就是担保交易,没有确认购物网站是否提供担保支付服务就贸然转账付款的案例屡见不鲜。为此,广州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支付宝并非保险箱,网络购物要分清转账支付与担保支付,理性面对微营销,慎重用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