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周一悄然修改欧盟消费者退款条例。任何身在欧盟成员国的用户,如今均可在14天内无条件取消通过iTunes、App Store以及iBooks购买的订单,但已激活的iTunes礼品券不适用。
上述条款只适用于欧盟成员国消费者,故意将数字商品使用至设备中,和已经激活的礼品券则不能获得退款。
欧盟新《消费者权益指导》于今年6月生效。该法令禁止在线零售商为消费者预先勾选未解释选项框,并要求企业必须清楚地说明各项费用。公平的退款条例也在此次《消费者权益指导》中有详细说明。苹果将原定的“7日退款”修订为“14日退款”应是与新《消费者权益指导》有关。
不过苹果修改退款条例后,并未发表任何声明。最早注意到有关条例变动的为德国网站iFun。
尚不清楚苹果对条例变动保持缄默的原因,但根据《消费者权益指导》,若没有正确告知用户有关条例的变动,公司亦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截稿时,苹果尚未就此消息置评。